时间:2022/8/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一、基本情况

四平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高检院、省院“有过问就记录”的要求,年上半年共报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情况件,其中市院35件,基层院件。

二、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填报工作,成立领导机构,层层压实责任。

一是围绕解决“不会报”难题,全市两级院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要求认真学习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具体内容,并将“三个规定”具体内容印成学习手册份,向全市检察系统发放,保证了人手一册,深化检察人员对“三个规定”的认识与理解。

二是围绕解决“不重视”难题,用好谈心谈话。“三个规定”填报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四平地区仍然有个别单位或个人仍然有碍于情面,无法解开思想束缚,对填报存在顾虑的情况。针对这种情况,四平市人民检察院逐级对填报工作不到位的基层院和个人进行了谈话,把填报“三项规定”作为谈话重点,开展班子成员示范谈、分层分类普遍谈和问题导向区别谈,实现对全体检察人员“全覆盖”,解开了干警的思想束缚。

三是围绕解决“不愿报”难题,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对执行“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填报的内容定期进行分析研判,要求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报告执行“三个规定”情况。

三、严格记录,规范报送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高检院“有打听就记录”的要求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自重大事项网络填报以来,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全院干警对“重大事项网络填报系统”的重视和学习,确保全市检察系统填报重大事项万无一失。

四平市人民检察院对“三个规定”的记录、报告严格按照省院要求,规范报送。全市检察系统严格按照“三个规定”填报工作要求在高检院运行的重大事项网络填报程序中,操作填报重大事项相关情况,坚决做到“有打听就记录”、记录报送要及时、记录报送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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